一輛全功能的無人車據說還要 30 年才能上路,這是 Google 負責無人車項目的 Chris Urmson 今年 3 月份說的話。如果政府在制定無人車的監管條例再慢一拍的話,這個時間段無疑會更長。
為了催促政府在制定政策上快一點,5 家正在著手研發無人車技術的公司在本周二組成了一個新的組織——讓街道更安全的無人駕駛聯盟,這 5 家公司包括 Google,兩家汽車制造商福特、沃爾沃,以及兩家打車服務 Uber 和 Lyft。
這是一個游說團隊。團隊負責人是大衛·斯特里克蘭(David Strickland),他將擔任這個新聯盟的法律顧問和發言人。早前,他曾為聯邦高速交通安全管理局(NHTSA)工作,也就是說,斯特里克蘭要代表這 5 家公司去游說前東家了。
這個新聯盟最大的主張,還是在無人車的安全性上。斯特里克蘭稱: “無人駕駛技術將使得美國的道路變安全,也能減少擁堵情況!边@也跟 Google 此前宣傳的無人車賣點幾乎一樣,認為這項技術能減少美國交通事故的發生。
根據美國交通部(DoT)部長 Anthony Foxx 今年 1 月份的說法,美國交通部將在 7 月前推出指導條例,并在接下來的時間里繼續聽取各方意見進行完善。即便最終覆蓋全國的監管條例還遙遙無期,但 6 個月時間制定初步的指導條例,看上去還是比較快的。
并不是所有人都看好無人車技術。聯邦高速交通安全管理局(NHTSA)負責人 Mark Rosekind 認為,無人車在提升安全性的同時,也會帶來新的風險。在本月 8 日的第一次聽證會上,有不少人同樣有這樣的擔憂,包括認為早期無人車可能被恐怖分子利用做成武器等。
平衡這些憂慮和科技公司的不斷推動,是美國政府要做的努力之一。從無人車技術最大的推手 Google 的角度來看,這次和其他 4 家公司組成聯盟,似乎也意味著 Google 在無人車法律這件事情上開始向政府妥協。此前,Google 可是認為無人車不需要額外的法律。
最后提一句,上述聯盟中的 5 家公司先后開始了無人車的研發。即便是跟 Uber 競爭的 Lyft,今年 1 月份拿到了通用 5 億美元的投資后也在研發無人車。